失信被执行人 |
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99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汇民商初字第44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黔0303执11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贵阳泰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53万元(已扣除退还设备的折价款),本案纠纷全部了结。被告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31日前支付15万元,于2016年4月30日前支付3万元,于2016年5月31日前支付10万元,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余款从2016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2.5万元至2017年2月底;二、被告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上述第一条约定,原告贵阳泰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立即就被告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付的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前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向原告贵阳泰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退还网管软件eSight光盘一套、上网行为管理ASG2000一台、POE接入交换机(S2700-26TP-PWR-EI)五台、无线接入点(AP3010DN-AGN)四十五台;四、原告贵阳泰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日前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向被告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移交有关资料(其中包括竣工图纸二套)。案件受理费12300元,依法减半收取6150元,保全费4760元,共计10910元,由被告遵义市南枝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8530元,由原告贵阳泰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3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6-05-24 |
发布时间 |
2016-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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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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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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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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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