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蓬莱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4民初2930号 |
案号 |
(2020)鲁0684执3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蓬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一、被告蓬莱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蓬莱尚达海水养殖有限公司借款3134602.74元及利息(以3134602.74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1.9计算),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彭德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予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蓬莱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8340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蓬莱万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彭德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4694411057W |
登记机关 |
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经济开发区上海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