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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07********3P5P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23民初3412号
案号
(2020)皖0123执30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四川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安徽知香斋食品有限公司返还40000元服务费及资金占用费用(资金占用费用计算:自2018年11月28日起,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98元,减半收取449元,由被告四川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文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MA66UK3P5P
登记机关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绵阳科创区创新中心5号楼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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