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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成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周民终字第69号
案号
(2020)豫1603执恢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淮阳县人民法院(2014)淮民初字第01201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诉讼费承担部分。二、变更淮阳县人民法院(2014)淮民初字第01201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成祥偿还张健人民币107000元,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上诉人于成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11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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