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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3********12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04民初18580号
案号
(2020)宁0104执4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同意原告段军军与被告郭艳离婚;二、被告郭艳向原告段军军支付415609元,被告郭艳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段军军支付20000元,剩余款项自2020年1月起每月28日前向原告段军军支付10000元,直至全部欠款付清时止;如被告郭艳任一笔逾期付款,原告段军军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00元,已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段军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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