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8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91民初259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鲁1791执15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原告重庆嘉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签订的《麒麟新城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二、被告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前返还原告重庆嘉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保证金5万元;三、原告重庆嘉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权利。案件受理费1165元,减半收取582.5元,由原告重庆嘉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2-10 |
发布时间 |
2018-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启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5578917010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中华东路611号原二轻局四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