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嘉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2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214民初2334号 |
案号 |
(2017)鲁0214执19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青岛嘉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杨秀丽欠款本金共计16万元,青岛嘉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朱金万、青岛金诺办公家俱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由被告承担。被告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将诉讼费用一并给予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于2017年3月30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捺印后已具有法律效力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9-05 |
发布时间 |
2018-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金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591275486T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大胡埠社区东(金岭工业园5号路与4号路交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