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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30********27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1702民初1795号
案号
(2018)川1702执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解除合同及协议;被告李建国于2017年10月31日前退还原告合伙投资款10万元;被告四川明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8-01-18
发布时间
2018-06-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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