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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2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25民特632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17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勇自愿于2019年8月15日前向马常俊返还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5000元,共计65000元。二、若马勇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除第一项调解协议外,马勇自愿按照借款本金50000元,月利率15‰承担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马常俊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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