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蓬溪县宏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9********6E8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921民初1831号 |
案号 |
(2019)川0921执1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蓬溪县宏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欠原告邓辉运输费用385122元,扣除被告已垫付邓辉应向工人杨尚军、张中伟支付的运输费用103000雨啊,被告还应支付邓辉运输费282122元,定于2019年1月31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2-18 |
发布时间 |
2019-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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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1MA62616E8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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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蓬溪县赤城镇学苑路2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