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朱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6********1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026民初1598号 |
案号 |
(2020)湘1026执8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朱林强共计偿还原告朱鹏席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万元,合计总额6万元,该6万元限在2019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付款后原、被告债权债务关系清结;二、如被告朱林强未按照上述第一项自觉履行,对未偿还的本金部分自2019年9月20日按照月利息2%计息至本金清偿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