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世纪创业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宁0181民初4330号 |
案号 |
(2019)宁0181执7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宁夏世纪创业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宁夏亿丰砼业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款238175元、违约金47743元,合计285918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88元,减半收取279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宁夏世纪创业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2-21 |
发布时间 |
2019-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家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352679299H |
登记机关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771号光华家园20号楼16层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