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荣川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7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01民初5467号 |
案号 |
(2019)新2301执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新疆荣川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蒋朝贵租赁费19700元、违约金2000元,合计21700元。被告新疆荣川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蒋朝贵租赁费10000元;被告新疆荣川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蒋朝贵租赁费9700元、违约金2000元,合计11700元。本案受理费295元,由被告新疆荣川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2017年12月30前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时间 |
2019-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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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057714717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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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94号塞外明珠二期19栋3层2单元3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