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沂水恒基劳务输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5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323民初5743号 |
案号 |
(2019)鲁1323执7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鲁1323民初574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一、被告沂水恒基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欠原告劳务费39000元,被告分两次还清,于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8000元,剩余31000元于2019年4月4日前一次性付清。如被告逾期,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且如果第一期逾期,原告有权于2019年1月31日就39000元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本案系一次性处理,其他事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1323执75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执行法院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90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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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立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3675509518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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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沂水县鑫华路17号(南环路北东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