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8********45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28民初461号 |
案号 |
(2020)云0128执7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原、被告所生女儿郭世逸由原告郭明高抚养,被告张琪自愿自2019年4月1日起,每月给付郭世逸抚养费200元,直至郭世逸独立生活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