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宿迁银座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69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宿城民初字第02633号 |
案号 |
(2015)宿城执字第03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李长安与被告宿迁市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苏豪银座商业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于2015年7月16日解除;二、被告宿迁市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李长安位于宿迁市银座百货2-066C号房屋(已于2015年6月2日返还);三、被告宿迁市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之前支付原告李长安已到期租金11768元、违约金(以11768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并赔偿相应损失92862.5元;四、被告宿迁银座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程堂军对上述第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案件受理费4799元,减半收取2399.5元,由三被告连带负担;七、本案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八、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11-25 |
发布时间 |
2016-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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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叶志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2596949670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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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苏豪银座B幢1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