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22********31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811民初7902号 |
案号 |
(2020)鲁0811执2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杰偿还给原告黄梅借款7.3万元,并从起诉曰2017年8月1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