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西都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55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504民初98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云2504执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云南西都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补偿原告王文勇制种损失费人民币482800元。二、由被告云南西都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4828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支付原告王文勇自2019年1月16日起该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存放在被告云南西都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1900公斤玉米种子由原告王文勇自行处置。四、驳回原告王文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52元,由原告王文勇负担2436元,由被告云南西都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71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舟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321665546091H |
登记机关 |
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金龙社区曲胜高速公路小坡收费站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