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州市天娇印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68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温苍商初字第02115号 |
案号 |
(2016)浙0327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温州市天娇印业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1230743.28元及逾期利息;2、被执行人温州雅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黄维请、黄维善、项杨扇、苍南县亮丽标牌厂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400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负担本案诉讼费8377.5元,申请执行费14707.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1-05 |
发布时间 |
2016-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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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维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7736898714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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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苍南县钱库镇环城北路549-565号、394-4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