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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鑫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98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2404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吉2404执15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珲春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晨曦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原告嵇全洲借款本金662万元及利息(以662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1月30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珲春鑫宜达国际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龙浩对本判决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珲春鑫宜达国际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龙浩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赵晨曦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珲春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9-27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喜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3569853518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89号龙坤小区B栋4层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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