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清市聚力养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3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304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鲁0304执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清市聚力养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淄博怀卡托商贸有限公司货款55 000.00元及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以55 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二、驳回原告淄博怀卡托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1 175.00元,公告费560.00元,均由被告临清市聚力养殖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08 |
发布时间 |
2018-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810523948659 |
登记机关 |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新华办事处张芳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