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安龙金石石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71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8民初374号 |
案号 |
(2020)黔2328执5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安龙金石石材有限公司差欠原告朱勇借款本金10万元,被告贵州安龙金石石材有限公司自愿于2019年10月31日前归还本金5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剩余5万元本金,并自愿以尚欠本金为基数从2019年4月1日起每月30日前按月利率2%支付原告朱勇借款利息。二、若被告贵州安龙金石石材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本金,原告朱勇有权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剩余款项。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被告贵州安龙金石石材有限公司自愿于2019年4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朱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赖祥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3285771308709 |
登记机关 |
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西龙商贸城A6-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