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谢立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623********0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河连法民二初字第49号 |
案号 |
(2020)粤1623执恢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连平县绣缎镇灵星红砖厂支付人民币403055元,被执行人谢立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