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零点贰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8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12民初33544号 |
案号 |
(2018)京0112执7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内蒙古零点贰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星光月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程款511 021元,于2017年12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1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2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3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4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5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6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7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于2018年8月15日前给付5万元;余款61 021元于2018年1月15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内蒙古零点贰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逾期给付上述任一笔款项,则原告北京星光月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款项511 021元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所涉合同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4821元,由被告内蒙古零点贰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已由原告北京星光月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垫付,被告内蒙古零点贰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给付上述第一笔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北京星光月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10-19 |
发布时间 |
2018-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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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于子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602578865879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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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区科技街北东环路西天佐新城国际中心A座14层14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