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8民初16485号 |
案号 |
(2019)京0108执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芝(中国)有限公司支付3152万元及违约金(以3152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2016年2月20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律师费2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时间 |
2019-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朝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350XA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10层1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