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桃园纺织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民初34号、(2019)晋民终672号 |
案号 |
(2020)晋01执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内容“一、被告山西海发实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山西南娄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000元整及逾期利息(从2016年7月1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二、被告海发实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80000000元整及逾期利息(从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三、被告山西怡丰大厦公司及山西桃园纺织大厦公司对第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追偿;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43278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负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内容:“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二、三、四项;三、山西海发实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山西南娄公司借款人民币75295500元整及逾期利息(从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四、山西怡丰大厦有限公司、山西桃园纺织大厦公司对上述第三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追偿;五、驳回南娄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743278元由南娄公司负担113278元,由其他三家公司负担63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43278元由南娄公司负担25000元,山西怡丰大厦公司及山西桃园纺织大厦公司负担71827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执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1100129421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