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饶市银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5J4****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赣1102执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饶市养老服务中心、上饶市银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西润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工程款23万元、逾期违约金7万元,合计30万元,被告上饶市养老服务中心、上饶市银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于2017年5月10日前归还10万元,于2017年6月10日前归还10万元,于2017年7月10日前归还剩余10万元;二、如被告上饶市养老服务中心、上饶市银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逾期违约金按15万元计算,两被告须一次性归还剩余所有款项,并支付以23万元本金为基数从第一款约定的支付违约之日起按月利率3%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原告江西润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可立即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12 |
发布时间 |
2018-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宜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00MA35J4HC8J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大道9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