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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3********0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22刑初255号
案号
(2020)赣0722执8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信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邓福玲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5000元;(被告人邓福玲的刑期起止日待本院将其收监执行后确定。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李明华的刑期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信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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