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明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3********06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2刑初255号 |
案号 |
(2020)赣0722执8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邓福玲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5000元;(被告人邓福玲的刑期起止日待本院将其收监执行后确定。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李明华的刑期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