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港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281民初447号 |
案号 |
(2018)黑0281执1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讷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港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于香坤砂石款568105.9元,此款于2018年6月30日前给付40115.5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给付250000元,余款277990.4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被告港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履行第一期款项的给付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砂石款568105.9.案件受理费9481元,减半收取4740.5元,由被告港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讷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7-16 |
发布时间 |
2018-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春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2006690205211 |
登记机关 |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