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7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311民初1132号 |
案号 |
(2018)川0311执3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省兆仓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2632112元;二、被告沐川吉泰龙食品有限公司、犍为吉泰龙食品有限公司、泸县吉龙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吉泰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4-26 |
发布时间 |
2018-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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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国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30057279757X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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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