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2********4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12刑初217号 |
案号 |
(2020)赣0112执1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哲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款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止)二、对被告人张哲的违法所得2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