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辉县市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32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781民初20号判决书 |
案号 |
(2017)豫0781执1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辉县市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龙兴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扈保军钢材款及利息共计73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时间 |
2017-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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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祥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82173249242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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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辉县市华艺郡府A5#楼5单元南商务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