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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卫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24********5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1024刑初24号
案号
(2020)黑1024执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马卫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7月2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追缴被告人马卫东违法所得15 17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即时分别退赔被害人陈长山2 376元、王喜国4 616元、黄仁强1 643元、刘富业620元、李勤飞1 071元、孔庆波4 8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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