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合江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4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522民初3871号 |
案号 |
(2020)川0522执恢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省合江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欠原告周庭慧货款149161.5元,由被告四川省合江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在2019年7月31日前付清。如榕山镇化育小学在2019年7月31日前拨付工程款,则首先支付原告周庭慧。 二、案件受理费3283元,减半收取1641.5元,保全费1265元,合计2906.5元,由被告四川省合江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负担。前述费用原告周庭慧已先行垫付,被告四川省合江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在履行付款义务时一并向原告周庭慧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22204912095L |
登记机关 |
合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注册地址 |
合江镇踏水桥县委组织部综合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