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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19********46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11民初2600号
案号
(2019)苏1311执16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贯、陆召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冬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122944元;二、被告宿迁为维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5-05
发布时间
2019-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311执1666号
立案日期
2019-05-05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2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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