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首尚品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6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遂仲字第368号 |
案号 |
(2019)川0922执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宁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四川首尚品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曾燕中支付人民币8,000元整,郭强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郭强向曾燕中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500元整;三、驳回曾燕中其他仲裁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800元,案件处理费280元,合计人民币1,080元,由四川首尚品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郭强共同负担800元,曾燕中负担280元(前述费用已由曾燕中垫付,在执行中一并结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发布时间 |
2019-05-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川0922执51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3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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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03096233924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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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14号门面(第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