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5********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424民初234号
案号
(2020)宁0424执3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马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马广锋一次性支付货款27254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0.5元,由被告马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