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山语院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云民商初字第47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3)云执字第004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山语院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贵凯达商贸有限公司“主设备到安装现场后应支付17万元”的余款1万元;二、被告贵州山语院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贵凯达商贸有限公司应于2011年10月5日前支付的款项13万元;三、被告贵州山语院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贵凯达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3.9万元;四、驳回原告贵州贵凯达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线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90元由原告贵州贵凯达商贸有限公司负担729元,由被告贵州山语院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76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3-01-14 |
发布时间 |
2015-0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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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学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98818070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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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东路3-A-5·12·1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