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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关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1029********00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1029民初377号
案号
(2020)晋1029执2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乡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崔关红分期返还原告许吉胜借款50000元(其中,2018年7月28日前返还5000元,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每月28日前返还500元);二、原告许吉胜自愿放弃要求被告崔关红承担利息的诉讼请求。三、若被告崔关红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原告许吉胜将按全部借款的余额申请执行。四、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许吉胜负担225元,被告崔关红负担300元(已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乡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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