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124民初3928号 |
案号 |
(2019)川0124执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强制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所欠租金1464655.70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以1464655.70元为计算,从2018年2月10日期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付清租金为止); 二、强制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材料赔偿款283793.5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283793.50为基数,从2018年7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至付清上述赔偿款为止); 三、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四、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10556元、保全费5000元及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2日作出(2018)川0124民初3928号民事判决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1-30 |
发布时间 |
2019-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秦有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6224171186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螺丝山7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