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千一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9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303民初299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黔0303执8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千一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千一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遵义市红花岗区吉发建材经营部材料货款43,983.50元,并支付该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4年7月7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00.00元,公告费400.00元,由被告贵州千一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千一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连带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7-03-27 |
发布时间 |
2017-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00662993064Y |
登记机关 |
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