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日照百海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3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103民初2209号 |
案号 |
(2020)鲁1103执8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日照百海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 200万元及相应利息(正常利息以本金1 2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止,按月利率4.98333‰计算;逾期利息以本金1 2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4.98333‰上浮50%计算);被告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日照经济开发区凯盛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锦安电气有限公司、日照市鑫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凯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少兵、王莉、黄昊、黄烽戟、朱世明、王娜、张涛、王进、金鑫、秦四礼、王均会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日照百海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 175元,由被告日照百海贸易有限公司、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日照经济开发区凯盛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锦安电气有限公司、日照市鑫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凯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少兵、王莉、黄昊、黄烽戟、朱世明、王娜、张涛、王进、金鑫、秦四礼、王均会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世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2579368532P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北,枣庄路西“河左岸”001号楼06单元10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