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安市零伍叁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9********MT7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16民初134号 |
案号 |
(2020)鲁0116执18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泰安市零伍叁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燕文凯、逯林支付原告货款308230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以30823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95倍计算)。2、被告泰安市零伍叁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燕文凯、逯林支付原告支出的律师代理费6000元。3、被告泰安市零伍叁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燕文凯、逯林承担案件受理费2962元、保全费2120元,计508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燕文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02MA3C9WMT7C |
登记机关 |
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地毯厂1号楼营业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