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3********6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92民初316号 |
案号 |
(2020)赣0192执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剑共计拖欠原告南昌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238617元,此款分两笔支付,第一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700000元,余款1538617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付清。二、原告南昌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5814元,减半收取计12907元,由被告张剑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被告于2019年12月31日支付给原告);四、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