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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锦治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82********06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481民初177号
案号
(2020)桂1481执恢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凭祥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谭锦治向广西凭祥市鸿桂华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0413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本金23041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2月16日计算至2018年4月15日)二、驳回广西凭祥市鸿桂华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95元,保全费1684元,由谭锦治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22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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