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22********0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621民初441号 |
案号 |
(2020)桂0621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丽丽支付原告广西碧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物业服务费及律师费共计1777.3元,限于2019年8月20日前履行完毕;二、原告广西碧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为25元,原告广西碧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已经预交,由被告唐丽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