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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卫功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2********52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23民初2880号
案号
(2020)皖0123执29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夏世锐与被告唐昭俊、卫志友、卫功军、卫功陆一致确认四被告欠付夏世锐劳务款85580元;二、被告唐昭俊、卫志友、卫功军、卫功陆于2020年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夏世锐劳务款85580元;若逾期未支付,则四被告需以85580元为基数向原告另行支付5%的违约金;三、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40元,减半收取970元,由夏世锐负担485元,唐昭俊、卫志友、卫功军、卫功陆负担485元。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23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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