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03民初356号 |
案号 |
(2019)云03执7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9日签订的《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及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施工合同》;二、被告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15354351.54元;三、被告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向原告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移交“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及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施工现场及已完工工程,撤离施工现场机器设备、施工人员,拆除施工临时用房,搬离其购置或加工堆放于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四、驳回原告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10 |
发布时间 |
2019-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云03执71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0 |
执行法院 |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583886.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738076343Q |
登记机关 |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万宏路裕康花园E2幢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