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俊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2********03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427民初794号 |
案号 |
(2020)粤1427执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蕉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古岭君、黄俊容应当偿还原告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一村民小组、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二村民小组、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三村民小组、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四村民小组借款20000元。二、被告古岭君、黄俊容应当以2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3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止,按月利率1.5%计算支付利息给原告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一村民小组、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二村民小组、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三村民小组、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山四村民小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古岭君、黄俊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蕉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