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田中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27********3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2627刑初155号 |
案号 |
(2018)黔2627执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单位贵州省天柱县利民电器有限公司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621381.47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被告人田中平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前罪刑罚四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总和刑期七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1-15 |
发布时间 |
2018-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